近日,北京市紀委對8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案件進行了通報,涉及局級領導幹部5人,處級領導幹部11人。其中,公款出國旅游2起,公款旅游1起,賭博1起,揮霍公款3起,大操大辦婚禮1起。市紀委及有關單位對相關人員給予了黨紀處分。
  中央八項規定發佈以來,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制定印發了《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群眾有關規定的實施意見》。全市各級領導幹部認真貫徹落實,促進了黨風政風轉變。但是仍有個別單位、個別領導幹部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置若罔聞,我行我素,頂風違紀。
  市紀委要求各單位、各級領導幹部要堅決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北京市15條實施意見,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執好紀、問好責、把好關,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北京市15條實施意見的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並對典型案例予以通報。
  中共北京市紀委關於查處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違紀案件的通報
  中央八項規定發佈以來,市委高度重視,制定印發了本市實施意見,深入開展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狠剎“四風”頑疾。全市各級領導幹部狠抓貫徹落實,促進了黨風政風轉變。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加強監督檢查,堅決查處違紀行為,維護紀律的嚴肅性。市紀委現將第一批8起典型案件通報如下:
  市公園管理中心主任、黨委書記鄭西平等人公款出國旅游
  2012年10月,市公園管理中心主任鄭西平帶團出國考察。其間,擅自變更行程,增加出訪城市;除進行一次公務活動外,其餘時間用於觀光旅游。調查期間,鄭西平以及相關人員退還了違紀款459244元。經北京市委批准,市紀委給予鄭西平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市公園管理中心服務管理處處長王鵬訓、辦公室副處調研員王新路黨內警告處分。
  石景山區委常委、組織部長龐微等人公款出國旅游
  2012年8月,時任市廣電局副局長龐微(現任石景山區委組織部長)帶團赴希腊、西班牙培訓十天,違規增加出訪城市,除進行2個半天的公務活動外,其餘時間用於觀光旅游。調查期間,龐微退出公款旅游費用及其女兒的地接費用26149元,其他人員退還公款旅游費用108675元。市紀委分別給予龐微和具體承辦人鄧永斌黨內警告處分。
  市園林綠化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黃德峰公款旅游
  2013年6月,市園林綠化局副局長黃德峰帶團赴吉林省考察森林防火工作,期間除安排半天工作座談外,其餘時間到吉林省和黑龍江省多個景區旅游。調查期間,黃德峰等人退還公款旅游費用32145.98元。市紀委給予黃德峰和市園林綠化局森林公安局政委徐海峰嚴重警告處分。
  市總工會原副局級幹事王福生等人賭博
  2013年6月,市總工會原副局級幹事王福生(已退休)與市總工會滿志良、馬文蓉、王建華等3名工作人員在外打麻將賭博,被丰台公安分局民警抓獲,起獲賭資14000元。丰台公安分局對王福生等4人分別作出行政拘留10日、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市紀委分別給予王福生等4人黨內警告處分。
  丰台區檔案局公款吃喝
  2012年12月10日至2013年1月5日,丰台區檔案局借召開農村檔案工作座談會、檔案學會工作總結會、機關年終總結會等之機,4次在酒店聚餐、發放土特產品等,共計消費60650元。市紀委、丰台區紀委分別給予局黨組書記車安慎(副局級)、區檔案局局長董化斌黨內警告處分。丰台區委、區政府已免去2人職務。
  市房地產科研所工作年會揮霍公款
  2013年1月11日,市房地產科研所借召開工作年會之機,集體聚餐、抽獎及KTV娛樂活動,共消費94321元。調查期間,科研所領導班子成員退還獎品款項32636元。市紀委給予黨總支書記、所長楊威黨內警告處分。
  海澱區青龍橋街道公款發放土特產品
  2013年8月,海澱區青龍橋街道借工作培訓之機,用公款向與會人員發放價值28100元的土特產品。調查期間,該單位主動退繳28100元。海澱區紀委給予青龍橋街道黨工委書記魏開鋒、副書記呂東明黨內警告處分。
  密雲縣檀營鄉黨委委員、副鄉長劉遠超大操大辦婚禮
  2013年4月,密雲縣檀營鄉黨委委員、副鄉長劉遠超利用職務之便,用政府信息平臺向機關人員和親友共計418人發出邀請參加其子婚禮的信息,當日安排19名機關工作人員於工作時間到婚禮現場幫忙,收受非親屬禮金31100元。密雲縣紀委給予劉遠超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原標題:北京紀委通報8起典型案件 涉及處以上幹部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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